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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DNA理論背景

企業DNA」最早是由美國密西根大學商學院教授Noel M. Tichy提出。「企業DNA」也就是企業基因密碼,企業作為一種活的非自然生物體,有著自己的DNA,跟人類DNA相差不遠。如果說人的DNA決定了人的身體素質和發展潛質,那麼「企業DNA」決定了企業的形態、發展乃至變異的種種特徵,決定了企業規模、類型以及企業經營是否健康等最基本表現。

企業DNA」概念的提出,其價值在於把企業的發展視作是一個生命體的成長。管理大師 彼得‧杜拉克 認為:「企業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成長而非利潤最大化;企業得以存活的前提是為客戶創造價值,而非生產產品」;這使得逐漸變異且漸行漸遠的企業發展問題回歸其本源,因而能更清晰地把握企業發展的本質。

Noel M. Tichy教授的「企業DNA」模型實質上包括了「企業制度」和「企業文化」兩方面。「企業DNA」當然還包括了其他的內容,只是企業是由「」所組成,而由人所形成的「企業文化」乃至所制定的「企業制度」自然而然成為「企業DNA」最重要的組成,也是影響企業成敗的最重要關鍵。